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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財通”來了!一文速覽:哪些人可以買?可以買什麼?能買多少?

本文來自:上海證券報,作者:範子萌、張瓊斯

市場翹首以待的“跨境理財通”正式啓動。

9月10日下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廣東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通過視頻連線方式共同舉辦了“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啓動儀式。粵港澳三地同時發佈《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

在當前我國擴大金融雙向開放背景下,“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推出是促進資本雙向流動的關鍵一步。相關機構人士認爲,這意味着,在粵港澳大灣區,居民的個人資產配置即將開啓新篇章,銀行及區域金融業也將迎來巨大的業務機遇。三地金融機構將擴容業務、深化合作,推動大灣區金融基礎設施“硬聯通”和規則機制“軟聯通”走深一步。

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跨境理財通”試點爲大灣區內地及港澳居民個人跨境投資開闢了新的通道,將進一步便利大灣區居民享受優質金融服務,推進粵港澳三地居民生活深度融合;將進一步推動內地與港澳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提升我國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水平;將進一步爲港澳金融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助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和發展。

他表示,在“跨境理財通”試點實施細則制定過程中,高度重視投資者體驗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試點啓動後,內地金融管理部門將和港澳金融監管機構在信息共享、投資者保護等方面密切協作,共同爲試點的平穩運行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起步階段可投風險較低的理財產品

單個投資者限額100萬元人民幣

“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支持大灣區內地及港澳居民個人跨境投資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按照投資主體身份可分爲“南向通”和“北向通”。

“南向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在港澳銀行開立投資戶,購買港澳地區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北向通”指港澳地區居民通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開立投資戶,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哪些居民可以參與“南向通”或“北向通”?

內地投資者(南向通)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具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戶籍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

(3)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淨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或者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4)應使用自有資金購買投資產品,不能存在募集他人資金或使用其他非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等行爲

港澳投資者(北向通)

(1)符合港澳金融監管機構規定的相關要求,業務資格由港澳合作銀行進行覈實。

哪些產品可供相關投資者購買?

合資格理財產品

南向通

(1)存款(不包括結構性存款)

(2)低至中風險及非複雜的債券

(3)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經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

北向通

(1)低至中風險的公募基金和固定收益類(主要投資於債券和存款)及權益類(主要投資於股票)公募理財產品。

香港金融管理局副總裁劉應彬表示,考慮到一般投資者對兩地理財產品的認識程度、產品特性及可接受風險程度等因素,起步階段將涵蓋風險較低及相對簡單的理財產品。因此,一些結構性產品或衍生工具(例如期貨、期權)等產品都不會列入初階段的合資格範圍內。

實施細則明確,“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入額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出額上限均不超過“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目前,“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暫定爲1500億元人民幣。同時,“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對單個投資者實行額度管理,投資額度爲100萬元人民幣。

“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按照“業務環節發生地”原則管理,遵守粵港澳三地賬戶、資金、投資產品銷售與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北京大學匯豐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巴曙鬆表示,依託互聯互通在股票和債券市場的成功實踐,“跨境理財通”將金融市場開放進一步延伸到規模更大、客戶覆蓋面更廣的銀行理財產品,是中國金融市場開放的進一步推進,這也顯示出中國繼續推動金融市場開放的清晰的政策方向,爲海內外的金融機構參與中國理財市場和資產管理領域提供了新的增長動力。

金融機構摩拳擦掌

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即將迎來投資理財產品的“新貨架”——股票和基金之外,他們可以投資三地的銀行理財產品,資產配置渠道進一步拓寬。

多家金融機構已在摩拳擦掌,併爲“南向”和“北向”投資者提供了多元且豐富的選擇。

恆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行長宋躍升表示,預計在“跨境理財通”開通初期,恆生銀行可爲“南向通”客戶提供超過140種涵蓋不同資產及市場的基金、債券、人民幣、港幣及外幣存款產品以供選擇;爲“北向通”客戶遴選出一批穩健、優質、多樣化的跨境理財通產品。

匯豐粵港澳大灣區業務部總經理陳慶耀稱,匯豐在香港目前向客戶提供廣泛投資不同行業的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以及不同機構發行的債券產品以及多種外幣儲蓄產品,在內地向客戶可提供包括匯豐晉信在內的多家基金的產品。

中銀集團在粵港澳大灣區擁有完善的機構佈局以及綜合化經營優勢。在大灣區內設有中銀香港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廣東分行、深圳分行四家銀行機構,以及中銀理財、中銀基金、中銀證券、中銀保險等綜合經營公司。

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李瑞強表示,廣東中行聯合中銀香港和澳門分行共同推進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各項準備工作,目前在系統搭建、產品銷售、人員培訓、跨境服務對接和投資者保護等方面已全面準備就緒,大灣區各市機構已做好跨境金融中心和跨境特色網點佈局,配置專業的跨境經理隊伍,全力支持跨境理財通業務落地實施。

在產品以外,金融機構已經在系統建設、服務流程、人員配置等方面,對“跨境理財通”進行規劃。

恆生銀行表示,已經做好充分準備,包括建立和優化線上線下服務渠道、強化產品選擇和市場分析等。而且,恆生銀行有數千名理財專業人員爲客戶提供跨境理財服務,早已在粵港澳大灣區部署的一支深諳兩地投資者財富管理需求的團隊。

“我們已對跨境開戶、支付、結算等系統進行了多輪測試,也對兩地服務團隊進行了多次培訓,在人手、設施、系統、產品及服務等各方面已準備就緒,將積極爭取成爲首批爲提供跨境理財通服務的銀行。”陳慶耀稱,匯豐在大灣區有超過5000名零售銀行員工,準備爲跨境理財通提供服務。

歷時兩年多終落地

“跨境理財通”從制度設計到正式啓動,時間跨度兩年多。

2019年2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面世。綱要提出,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穩步擴大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產品的渠道。

2020年5月14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佈《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意見明確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

2020年6月,人民銀行會同香港金管局、澳門金管局發佈“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公告。公告指出,“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將有利於滿足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自主投資、靈活配置資產的需求,促進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便利化,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

2021年5月6日,《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出爐。細則明確,“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暫定爲1500億元人民幣,業務試點對單個投資者實行額度管理,投資額度爲100萬元人民幣等,初步勾勒出“跨境理財通”的實施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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