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9日丨露笑科技(002617.SZ)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通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顺通新能源”)于近日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浙06民初381号],顺通新能源起诉西安新青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航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张宏、郑克斌、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已于2019年6月18日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西安新青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顺通新能源货款计人民币6242万元,并按年利率24%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8年6月21日开始计算,主张至付清日止,暂计至2019年5月20日为13857240元),合计:7627.724万元。
2、判令被告陕西航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张宏、郑克斌在上述第一项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被告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1584万元货款及其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2018年8月20日开始按年利率24%计算,主张至付清日止,暂计至2019年5月20日为288.288万元)合计:1872.288万元。
4、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80万元,财产保全担保费用4万元。被告二、三、四、五承担该项费用的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已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