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原定回购计划 华胜天成(600410.SH)被出具警示函
格隆汇2月23日丨华胜天成(600410.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1号)。原因系: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2019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公告》,将回购期限调整为自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19年7月10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24.87万股,回购总金额1499.7万元,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15%,未完成原定回购计划。
公司未按照承诺完成回购股份计划,且在回购到期前,未履行变更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出具警示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计入诚信档案。
關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信息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虛擬資產、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監管機構可能會限制與虛擬資產相關的交易所買賣基金僅限符合特定資格要求的投資者進行交易。文章內容當中任何計算部分/圖片僅作舉例說明用途。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請審慎考慮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請諮詢獨立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