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原定回购计划 华胜天成(600410.SH)被出具警示函
格隆汇2月23日丨华胜天成(600410.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1号)。原因系: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2019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公告》,将回购期限调整为自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19年7月10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24.87万股,回购总金额1499.7万元,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15%,未完成原定回购计划。
公司未按照承诺完成回购股份计划,且在回购到期前,未履行变更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出具警示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计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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