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002611.SZ):拟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 金额上限为35亿元
格隆汇 3 月 30日丨东方精工(002611.SZ)公布,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2021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相关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5亿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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