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2 月 1日丨*ST永林(000663.SZ)公布,之前公告披露,2020年4月12日,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永林集团”)与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林控股”)签订《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关于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合资协议》,约定由中林控股以货币出资与永林集团以持有的6488.46万股永安林业股票出资共同设立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合资公司”),中林控股、永林集团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由中林控股作为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日,中林控股、永林集团作为合资公司的发起人,与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永安林投”)签署《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永安市财政局、永安林投将各自持有的公司1505.5072万股、172.97万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合资公司。依据相关规则,中林控股、永林集团、合资公司、永安市财政局及永安林投五方构成实质的一致行动关系。该次权益变动后,中林控股将通过合资公司间接持股和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林控股的控股股东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2021年2月1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给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间接受让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63号),原则同意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与永林集团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间接受让股份公司控股权的整体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