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 月 7日丨重庆机电(02722.HK)公告,2018年9月,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重庆鸽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鸽牌公司")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庆鸽皇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鸽皇公司")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幸福时光建材经营部(系"鸽皇"产品的经销商,与鸽皇公司具有关联关系,以下与鸽皇公司合称"鸽皇一方"),要求其承担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责任。
2020年12月1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鸽牌公司诉鸽皇一方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鸽牌公司于近日收到该判决书。
该判决书载明鸽皇一方需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及宣传其产品等涉案侵权行为,在法院指定的公开报纸刊登声明,就侵害鸽牌公司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及侵害鸽牌公司企业名称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鸽牌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刊登判决文书号:(2018)渝05民初3095号)。
集团始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案胜诉对于集团在行业内维护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有重大意义。倘上述案件有任何重大进展,公司将于有需要时另行刊发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