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0日丨庄士机构国际(00367.HK)公告,于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及Fanus(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该等卖方与买方VIA IV (BVI) Holdco 7 Ltd订立买卖协议,卖方同意出售及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及承让销售股份(即Flying Dragon股份及逸公司股份)及相关贷款(即Flying Dragon贷款及逸公司贷款)。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的代价估计将不高于16.51亿港元(可予调整)。
Flying Dragon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宏丰佳为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本公布日期为Flying Dragon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宏丰佳主要从事物业投资,为该物业的拥有人。
逸公司主要从事酒店营运及管理,其拥有酒店牌照,正营运及管理该酒店。
该物业座落于红磡的中心地段,毗邻三个港铁站,包括黄埔站、何文田站及红磡站。其楼高24层,占地面积约10,204平方尺,总楼面面积合共约122,108平方尺,于地下及一楼设有商铺,而较高楼层则为该酒店,名为逸‧酒店,设有388间客房。
地下及一楼总楼面面积约10,045平方尺的商铺目前均出租予多名独立第三方(一楼总楼面面积约4,745平方尺的铺位除外,目标公司正采取法律行动终止其租约),月租总额约为498,000港元,最后的租约将于2024年5月到期。
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可为集团提供宝贵机会变现该物业的投资价值并获利,并为集团带来大量现金流入。此外,出售事项亦将为集团减轻其银行借款、改善其流动资金并加强整体财政状况,使其可于机会出现时加快未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