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 Mr蔣靜的資本圈,作者: Mr蔣靜
前天,我們曾談及近期爲何儲能政策頻出:
“在雙碳目標的背景下,儲能是決定新能源裝機規模的制約因素,也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卡脖子環節,同時儲能必將刺激電力能源基礎設施的重構。”
沒想到,昨日又一個儲能政策重磅流傳,繼續火上澆油。這個政策的初衷,仍然是助力新能源發展,確保雙碳目標達成。
這次的主角,輪到了傳統的抽水蓄能。
8月6日,國家能源局發佈《抽水蓄能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徵求意見稿),要求到2035年,抽水蓄能電站投產總規模達到300GW,其中:“十四五”開工180GW,2025年投產總規模62GW;“十五五”開工80GW,2030年投產總規模200GW;“十六五”開工40GW,2035年投產總規模300GW。
目前,我國已建成抽水蓄能規模僅32.49GW,在建規模53.93GW,按照上述規劃到2035年將達到300GW,未來十五年將擴大到約10倍。
抽水蓄能,未來十五年10倍,看起來增速不錯,規模龐大,但對比新型儲能,卻並不突出。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到2025 年,要實現新型儲能從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裝機規模達要達到30GW以上。
也就是說,儘管新型儲能近年從零起步,到2025年新型儲能的規模(30GW以上)將達到抽水蓄能規模(62GW以上)的50%。
再到2030年,根據風電和光伏裝機量不低於1200GW的發展目標,若新型儲能按10%匹配裝機量,僅風電和光伏發電側的新型儲能就將達到120GW,而根據各大機構的預測2030年我國風電和光伏的實際裝機量預計更高,儲能匹配比例預計也會高於10%,此外還包括大量電網側和用戶側的新型儲能,而同期抽水蓄能規劃目標僅爲200GW。
換言之,儘管抽水蓄能發展較早,具有一定基礎,且單體規模較大,規劃力度提速,但新型儲能的發展速度更快,到2025年預計達到抽水蓄能的50%,而到2030年則有望超過抽水蓄能。
此外,由於抽水蓄能單體規模較大,對自然資源的要求較高,跟生態環境保護息息相關,甚至涉及移民工作,建設週期較長,變數較大,社會資本積極性不高,因此抽水蓄能能否順利達到預期,存在很大不確定性。
這個觀點並非空穴來風,在上一輪抽水蓄能規劃中,原規劃到2020年實現裝機110GW,而實際完成量不到1/3,建設進度遠遠滯後。
不管怎樣,隨着我國能源結構的調整,尤其是新能源佔比的提高,以及電動汽車的推廣普及,對儲能的需求逐漸增加。
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抽水蓄能仍然是電力儲能的重要角色,與新型儲能互補共存,發揮不同的作用和價值。
抽水蓄能,技術比較成熟,單體規模較大,適合電網側的大規模調峯調頻,主要用於解決電網級的系統性問題,響應速度慢,儘管建設成本較高,建設週期較長,但利用效率較高,使用週期較長,綜合成本較低,但回收週期較長及IRR並不理想,國內主要是國有資本參與。
以鋰電爲代表的新型儲能,單體規模可大可小,響應速度快,不受自然資源的限制,可以靈活用於發電側、電網側以及用戶側,具備廣泛使用的條件,儘管目前成本較高,但已經具備一定的經濟性,而且技術還在不斷進步,商業模式還在不斷完善,容易吸納社會資本參與。
從產業角度來講,兩者各有所長,各有分工,但短期狀況及中長期發展路徑存在差別,隨着新能源尤其是分佈式能源佔比的提高,以鋰電爲代表的新型儲能將顯得更加靈活、務實和重要。
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講,抽水蓄能是一個比較傳統的儲能方式,技術比較成熟,更像是一個電力工程項目,甚至有國家拉動投資的宏觀嫌疑;
而以鋰電爲代表的新型儲能,則更容易與新能源融合發展,而且技術還在不斷創新迭代,從鋰離子電池到鈉離子電池,從電化學儲能到氫能等等,“儲能+新能源”的商業模式還在不斷完善,市場化驅動,商業創新的空間廣闊。
抽水蓄能更像是舊經濟,在未來很長時間都將繼續發揮作用,但沒有太多想象空間,因此在資本市場上視同電力工程,也就分享工程類企業的估值。
而以鋰電爲代表的新型儲能,技術仍在不斷迭代,成本還在不斷下降,商業模式還在不斷創新,增長速度和發展空間很大,在能源結構改革和能源互聯網的發展浪潮中,充滿無限遐想,是新經濟的代表,估值水平也有望更高。
概言之,抽水蓄能歸根到底還是技術成熟的工程類舊經濟,而新型儲能則是技術及應用正在不斷迭代的新經濟,前者仍然是行政驅動,而後者已經是市場驅動,產業價值及資本市場估值也是大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