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主席为周胡慕芳,成员为梁柏瀚及姚建华,三人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周胡慕芳及姚建华为由财政司司长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77条委任的董事。上市营运管治委员会将由不少于5名成员组成,除了最少3名非执行董事外,并包括主板上市委员会主席及至少一名主板或GEM上市委员会的副主席。
港交所发言人表示,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一向秉持最高的监管和企业管治标准。香港交易所致力于定期检视其监管框架,以支持香港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