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300421.SZ):公司是国内外主要新能源汽车厂商的二级供应商
格隆汇 10 月 16日丨力星股份(300421.SZ)公布,公司股票于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披露的《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42)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议;
2020年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车领域精密轴承滚动体需求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发生变化,可能造成公司相关产品产销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根据近期互动易问答,2020年10月14日投资者对我公司和新能源汽车厂家合作情况表示关注。2020年10月15日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经核实并作出了答复,公司是国内外主要新能源汽车厂商的二级供应商。
关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